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返回

2011-04-08 00:00:00 来源: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减少会议经费支出,提高会议效率,现就加强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会议,切实加强机关会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温委办发〔2008〕158号)的有关要求,坚持节约、务实、高效原则,加强会议计划和统筹,严格会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费用,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不准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或变相增加会议支出,确保会议经费零增长;不准租借酒店、休闲场所会议设施,部门工作会议限在机关会议室、会堂召开;不准奢华布置会场,除必要的会标外,不得在会场外摆设花篮、悬挂条幅等;不准借开会之机大吃大喝,会议用餐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同城与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三、廉洁办会,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准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或借会议便利组织公费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之名赠送礼卡(券)、礼品、纪念品,不得给公职人员发放误餐费;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用,或向与会人员推销书籍、资料等;不准在会议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强化监督,认真落实督查监管责任。会议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议经费的控制和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会议经费的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要求。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