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严明政治纪律、深化党员信仰宗教 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返回

2015-07-28 00:00:00 来源: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坚守精神家园,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重性和复杂性并存的情况下,我市党员干部在执行宗教信仰政治纪律方面总体是好的,但少数基层党员隐性参教信教问题仍然存在,这与保持党组织纯洁性的要求格格不入。为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规矩,巩固和深化党员信仰宗教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加大对非法宗教势力的打击力度,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严明“党员姓党不信教”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民具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有着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与宗教活动,更不允许以各种方式牵头组织宗教活动,这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党员干部参教信教问题,不仅是党员个人信仰的问题,更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必须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不断纯洁党的队伍。
  三、坚持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各级党委要将党性教育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宣传部门要围绕增强党员意识,进一步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牢固树立党员姓党的思想理念,牢固树立共产党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薄等思想认识问题。
  四、深入排查党员信教问题。组织部门要牵头对全市党员信教问题进行严格排查,坚持把整治党员信教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市委对党员信仰宗教整治工作的要求,贯彻到党的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统战、民宗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员参教信教情况的排摸工作,确保党员宗教信仰整治排查不留死角。支部书记对每一个党员的说明登记情况签署意见,如实向党委(党组)汇总上报党员的宗教信仰问题。
  五、妥善分类处置信教党员。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所辖支部的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于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笃信宗教,经教育不改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于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后有转变决心和表现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对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的,要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扶,使其摆脱宗教束缚,成为合格党员;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应报告纪检部门开除其党籍。
  六、加大对党员执行信仰宗教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纪检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参教信教问题严重的党员要立案查处;对于在宗教信仰情况说明签字背书中瞒报、漏报的有关人员及其所属党组织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参教信教情况的排摸,及时发现和收集有关信息,督促有关基层党组织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
  七、加强对党员信仰宗教整治工作的领导。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信仰宗教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党员宗教信仰整治工作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