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快处 斩断伸向扶贫“奶酪”黑手——苍南县查处一起扶贫领域贪污受贿案返回

2018-01-04 15:15:00 来源:《温州党风廉政》



 
       “我规劝大家手莫伸,伸手必被抓,夜路走多了,也会怕鬼的……”这是苍南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林增阔在忏悔书中发自肺腑的感悟,但这种感悟来得太晚了。近日,苍南县监察委员会对林增阔等人采取留置措施,仅用16天时间查清了县扶贫办相关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雁过拔毛”等问题。2017年8月22日,林增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回顾
 

        无中生有,在“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平时都是我们审批材料,就按照套路做,别人怎么会看出是真是假。”2015年7月,县扶贫办副主任林增阔、扶贫开发科主要负责人谢秉相和负责人刘墩狮共同商议“造几张材料”,通过虚报项目的做法骗取扶贫补助专项资金。谢秉相、刘墩狮联系“熟人”温州勤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虚报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项目,并事先与该公司负责人李步清约定,该项目10万元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到位后,须提取部分款项“返还使用分分红”。
        利益面前,他们早已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2016年,在授意李步清伪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通过项目审批后,林增阔、谢秉相、刘墩狮等人擅自伪造验收材料,报县财政局拨付温州勤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扶贫补助资金10万元。2017年2至3月,谢秉相、刘墩狮多次联系李步清,向其催讨事先约定的款项,后因审计部门审计发现该问题而未果。
        内外勾结,“一路绿灯”导致扶贫政策空转。2016年8月,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董祖端找到县扶贫办林增阔、谢秉相、林兴钱,要求县扶贫办对马站镇崇安村68户农房改造户予以扶贫资金补助。
       “这又是一笔横财在招手!”林增阔、谢秉相、林兴钱明知该68户未实际搬迁,且未提供异地搬迁协议,未经社区、乡镇签署意见,仍一路开绿灯,给予审核通过该68户异地搬迁补助申请,并录入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之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即下拨68户异地搬迁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37.76万元。但是,该笔资金全部进入了承建农房改造项目的黄象然、董祖端、董祖贝等人的腰包,68户村民分文未得。事后,董祖端为表示感谢,分别送予林增阔、谢秉相、林兴钱5000元、3000元、5000元超市购物卡及其他物品。
        雁过拔毛,多次伸手偷吃“奶酪”。“我刚到扶贫办,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李求和给了我2000红包,拿了一个项目”;“给赤溪镇林维峰安排机耕路建设补助2万元,返还5000元”;“我每年正月都会到村里去,连续5年,沈德宝每年给我孩子一个红包,共4000元,我每年都会安排一个项目给他”……
        面对调查,林增阔一次次回忆“雁过拔毛”“见肉分汤”的细节,终于认清“人家送我卡和钱的背后,是我手中的权力。”
        经查明,2012年至2017年,林增阔在担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先后收受李求和、林维峰、沈德宝等20余名扶贫资金补助对象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9万元。

 

 
案例点评
 
       
        原本是惠农扶贫工程的执行者和实施者,俨然成了觊觎国家扶贫资金的“盗贼”;原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却成了人人皆可分肥的“唐僧肉”。该起窝案属于典型的干部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扶贫领域案件。
        扶贫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上下同心、精准施策,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坚定不移的使命担当,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强力问责等手段,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往深处做,将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问题施以重拳,让基层“苍蝇”“蛀虫”无处遁形,尤其是对于那些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彻底斩断伸向扶贫资金“奶酪”的黑手,使党员干部心莫歪,手莫伸,切切实实守住群众的“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