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整为零办“升学宴”,“刻意规避”仍踩“红线”返回

2016-12-02 14:50:35 来源:


 
一、案例简介
 
       2016年8月,某市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朱某某的儿子参加高考后,收到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朱某某与妻子商量道:“现在规定严了,不准大操大办“升学宴”,但是儿子的“升学宴”又不能不办,否则多没面子。”于是,朱某某想到一个既不掉面子,又看似没超标的“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8月20日—30日,朱某某先后在五个不同酒楼,分五次设宴共30桌,宴请300人,除亲戚外,其余全部为该中心学校教职工及相关单位职工。朱某某共收受了该中心学校教职工及相关单位职工共156人的礼金35200元。
       2016年9月,市纪委接到群众对朱某某的举报,经调查,查实了朱某某变相违规操办升学宴且收受礼金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朱某某身为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明知不能违规操办“升学宴”,为了躲避监督、逃避处罚,朱某某费尽心思,在办“升学宴”上打“游击战”,给违规收礼穿上“隐身衣”,但不论如何变通、如何伪装,其违规违纪行为的本质没有变,其借机敛财的贪腐动机更是一目了然,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微课堂短评
 
       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全国各地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喜庆事宜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的态势会越来越严。在各地严明纪律和专项整治之下,违规操办“升学宴”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顶风而上,且方式“推陈出新”,有的只收礼不办酒,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请别人代收礼金,有的用电子红包收送礼金等等,这种披上“隐形衣”的小把戏,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正确清醒认识,没有站在坚定党性观念和执行政治纪律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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